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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》規定了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或者向中國境內進口新化學物質之前,必須按照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》對未列入《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》(即IECSC)的化學物質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,在領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后,才能開展新化學物質的生產或進口活動。
新化學物質登記-環境檢測-中科檢測中心
新化學物質申報范圍
新化學物質申報范圍主要是未列入《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》(以下簡稱《名錄》)的新化學物質,包括:
1)用于生產醫藥、農藥、獸藥、化妝品、食品添加劑、飼料、飼料添加劑、肥料等產品的原料或者中間體;
2)表面活性劑、增塑劑、防腐劑、分散劑、阻燃劑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中間產品或者制品中所含的新化學物質;
3)聚合物;
4)物品中有意釋放的物質;
新化學物質申報類型
按照物質性質及噸位不同,新化學物質申報類型可分為常規登記、簡易登記和備案三類:
1)常規登記:新化學物質年生產量或進口量在10噸/年以上的,需辦理常規登記。
2)簡易登記:新化學物質年生產量或進口量1噸/年以上不足10噸/年的,需辦理簡易登記。
3)備案:小于1噸/年、新物質單體或反應體含量不超過2%的聚合物或低關注聚合物,需辦理備案;
中科新化學物質登記服務優勢
中科檢測可提供如下新化學物質申報相關服務:
一、法規綜合咨詢和物質查新服務
1)法規綜合咨詢服務;
2)新化學物質查新服務(IECSC公開庫查詢,委托查新);
二、新化學物質申報代理服務
1)境內代理人年度服務;
2)新化學物質申報服務;
3)申報整體方案制定;
4)數據評估/缺口分析/豁免分析;
5)實驗室測試監理服務;
6)風險評估報告制作;
7)主管部門/專家溝通咨詢;
8)法規培訓服務;
9)法規文獻及申報材料翻譯;
三、申報代理維護服務
1)新化學物質后申報義務服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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